English

民族区域自治法座谈会召开

2001-04-1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海秀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6日电由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国家民委、国务院法制办、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联合召开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座谈会,今天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赵南起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首都各民族代表80多人,出席了座谈会。

今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对这部法律作了部分修改。

铁木尔·达瓦买提、阿沛·阿旺晋美、有关方面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在发言中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这次修改,适应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客观要求,是我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民族法制建设的头等大事。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新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